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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司法覆核

当政府部门、公共机构或官员作出影响您的决定时,您并非必然只能接受。本页以浅白文字说明司法覆核的性质、可于何时使用,以及本行如何筹备一宗司法覆核申请。

司法覆核是法院审查公共决定是否合法、公平及合理地作出的程序;若有关决定未能符合此等要求,法院可要求重新妥善作出决定。这是个人、机构或社群向公权力问责的最重要途径之一。

司法覆核的性质

司法覆核并非上诉,亦不是单纯因为您不同意某项决定,便可要求重新作出决定的机会。法院并不会考虑本身会否作出不同的决定,而是审查该决定是否以正确的方式作出:即决策者是否在其法定权力范围内行事、程序是否公平,以及决定是否在合理的范围内。若公共决定在上述任何一方面有所不足,法院便可介入。

可被质疑的决定

广义而言,司法覆核所针对的是公共机构的决定及行为,包括政府部门、法定机构、官员,以及其他行使公共职能的机构。举例来说,在以下情况下,决定可能受到质疑:

某项决定是否适合提出司法覆核,须视乎个别案件的事实而定,而这正是值得尽早寻求法律意见的问题。

时限

司法覆核有严格的时限规定。一般而言,申请必须迅速提出,并无论如何须于申请理据首次出现后三个月内提出。若您认为某项公共决定可能有误,明智的做法是尽早寻求法律意见。

各个阶段

司法覆核一般会经历以下阶段:

谁需要司法覆核

司法覆核适用于面对错误决定的个人;为其服务对象采取行动的非政府组织及慈善机构;以及因公共机构的行为而受影响的学校、机构及企业。提出司法覆核申请的人一般须就该事宜具备充分利害关系,而机构与个人均可具备此利害关系。若公共决定令您或您所代表的人士遭受不合法或不公平的对待,司法覆核可能是解决方案,而第一步就是商讨是否应采取此途径。

本行如何筹备司法覆核

提出任何司法覆核申请的成效,均须仔细考虑。我们会调查有关决定、搜集证据、拟订法律理据,并从头到尾管理整个案件,同时委聘专责大律师在法庭上陈词。本行的事务律师曾在香港各级法院(包括终审法院)处理公法案件,这些经验塑造了我们处理每宗案件(无论大小)的方式。

工作的宗旨

我们提出这些质疑,是为了令香港的机构能够更好地为香港服务:纠正错误的决定、澄清法律,以及确保公共机构公平行事。

本行曾以事务律师身分处理的案件

您可参阅本行的解说文章,了解K v Secretary for Justice 一案对互惠体外受精家庭的意义

常见问题

司法覆核是什么?

司法覆核是法院审查公共决定是否合法、公平及合理地作出的程序。它并非就案件实质内容提出的上诉;法院审查的是决定是否以正确的方式作出,而非法院本身会否作出不同的决定。

我有多长时间可以提出司法覆核?

严格的时限规定适用。一般而言,申请必须迅速提出,并无论如何须于申请理据首次出现后三个月内提出。由于迅速提出申请本身亦十分重要,最好尽早寻求法律意见。

除了事务律师,我还需要大律师吗?

一般而言是需要的。事务律师负责调查有关决定、搜集证据、拟订法律理据及处理案件,并会委聘专责大律师在法庭上陈词。两者的角色相辅相成。若您有能力在早期阶段聘用大律师,我们可与其合作,共同准备案件的法律理据。

要了解自己是否有充分理据提出申请,需要多少费用?

第一步是商讨司法覆核是否合适的途径,我们会在建议您采取行动前,仔细考虑清楚。开展工作前,我们会以书面方式确认任何费用及提供估算,若您可能符合申请法律援助的资格,我们会尽早告知您。详情请参阅收费方式

机构可以提出司法覆核吗?

可以。非政府组织、慈善机构、学校、机构及企业,若就受质疑的决定具备充分利害关系,均可提出司法覆核。

本页内容仅属一般资讯,并非就任何特定情况提供的法律意见。如需就您的个别情况取得意见,请与我们联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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