业务范围
当有人因法律所禁止的理由而遭受差别待遇时,我们随时为您捍卫权益。
我们处理香港四项反歧视条例下的索偿,包括《性别歧视条例》、《种族歧视条例》、《残疾歧视条例》及《家庭岗位歧视条例》,以及更广泛的平等机会相关事务,这包括性骚扰、性倾向及性别认同议题,以及在现行反歧视条例未能涵盖的情况下所提出的宪法挑战。本行除了代表个人提出索偿外,亦为学校等机构客户提供有关制定政策、员工培训、处理投诉及进行内部调查等方面的专业意见。
我们不仅在实务上处理歧视申诉,亦积极参与相关学术论述。本行的管理合伙人何珮芝律师(Patricia Ho),是香港法律权威工具书《香港法律全书》(Halsbury's Laws of Hong Kong,第二版,第22卷,2022年再版)“歧视法”(Discrimination)一章的联合编辑。我们在应对平等机会委员会(平机会)的投诉程序、区域法院的平等机会诉讼,以及在法定补救措施不完备或无法适用时所提出的司法覆核中,均拥有极其丰富的代表经验。
本项工作的收费方式载于收费方式一页。